本报济宁7月25日讯(记者 马文青)从本月起,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济宁市教育局将联合在全市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其中,农村学校食堂和对外承包的食堂为检查重点。
据了解,凡是对外承包食堂的学校,必须把保证食堂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督促承包人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未取得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或许可证已过期的均不得营业。同时,学校食堂也不得超范围、超能力经营。在此次集中整治中,将对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档案、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管理和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检查。检查情况将被逐一登记,作为学校食堂基础信息进行存档。
来源:齐鲁晚报